本次调查地块为原江苏朝阳化学品有限公司用地,位于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高科技产业园通海二路,占地面积约33334平方米。主要从事化学品生产、销售工作。2020年9月朝阳化学品关停,生产设施拆除,目前一直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人员访谈,该地块不属于高风险遗留地块,目前已与政府签订土地收回协议。为了解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2024年10月,江苏朝阳化学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对江苏朝阳化学品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自2024年9月27日开始,根据本地块历史影像图及人员访谈,该地块2009年前为滩涂,2009-2011年为空地,2011-2020年为江苏朝阳化学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学品生产、销售工作。2020年9月朝阳化学品关停,生产设施拆除,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目前已与政府签订土地收回协议。
项目地块相邻区域北侧为新兴农化工有限公司,南侧为南通科顺新材料有限公司,西侧为博雅化学有限公司(现改名为江苏威林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精华制药集团南通有限公司。根据以上情况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存在工业生产活动,因此有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来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2、初步采样调查
2024年11月21日,根据第一阶段成果,进一步开展调查采样,本次采样布点位置均在车间、厂房内部。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5个(地块内24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土壤样品111个(其中11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地下水采样点8个(地块内7个,地块外对照点1个),共送检9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地表水采样点1个,共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含1个现场平行样);布设底泥采样点1个,共采集底泥样品 2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
土壤及底泥检测项目为:pH+ 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硫酸盐、锡、锑、硼、氰化物、氨氮、总磷、石油烃(C10-C40)、氟化物、苯酚、甲醛、丙烯腈、丙酮、乙腈、三乙胺。
地下水及地表水检测项目为:GB36600-2018表1中的45项+GB/T14848-2017表1中35项+硼、甲醇、总磷、苯胺、丙烯腈、石油烃(C10-C40)、甲醛、丙酮、乙腈、三乙胺、苯酚、吡啶、N,N-二甲基甲酰胺、丙烯酰胺。
3、第二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论
(1)土壤
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所有土壤样品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2)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以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得出的筛选值。
(2)地下水
地块内地下水总硬度(GW2、GW3、GW4、GW6、GW7)、硫酸盐(GW3、GW6、GW7)、氯化物(GW1、GW2、GW3、GW4、GW5、GW6、GW7)检测指标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其余所有地下水样品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IV类水质标准、《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对照点检测项总硬度、氯化物存在超标现象。地块内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存在超标现象,这可能与区域背景值有关,地块原为滩涂,地块靠海,这些指标可能较高。
(3)地表水
地块东侧河道断面地表水总磷、氯化物检测结果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限值。
(4)底泥
地块东侧河道断面各检测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 5216-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的要求。
综上所述:基于本次调查分析结果,该地块土壤质量状况处于良好状态,符合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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