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如皋市JH2025-8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备案稿)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6年2月6日
(一)评审信息
2025年11月25日,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会同如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南通市组织召开《如皋市JH2025-84#地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审阅了报告及相关材料,最终报告通过,但需修改。现已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于2025年12月4日取得专家复核意见,根据相关要求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调查工作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二)报告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如皋市九华镇郭李社区3组、13组,地块东至用地红线,南至用地红线,西至用地红线,北至用地红线。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14580平方米,该地块历史上为郭李社区3组、13组农用地,属于郭李社区农民集体土地,未经历过工业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如皋市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编号:规工设(2025)镇字第40号),该地块用地性质规划为二类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其中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所规定的第一类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属于第二类用地。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2025年10月,项目业主单位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委托报告出具单位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出具单位于2025年10月29日进场踏勘、人员访谈,并于2025年11月7日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快速测定(共测定了12个土壤样品),2025年11月26日,在上游方向布置了1个对照点进行快筛,12月3日完成了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报告主要结论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可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
(三)委托单位
单位: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通市如皋市
(四)调查机构
单位:江苏恒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街道胜利路168号2幢四、五层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051318695
https://www.alipan.com/s/mh86d4DkjnB
|
|